中国网middot;美丽江苏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全国第45个植树节为契机,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组织辖区部分企业开展补植复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普法活动。
此次活动邀请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就如何开展补植复绿进行普法宣传,宣传紧紧围绕《民法典》绿色原则,重点解读《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中涉及损害担责、全面赔偿等内容,并对典型案例进行详细介绍,增强示范效应。
通过此次活动,使企业能够深入了解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力提升企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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