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最近几天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工作。
该试点项目从该省1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125个中国传统村落中选择了180个传统民居列入试点项目在尊重传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满足人民生产生活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探索传统民居的认定管理方法和传统民居的居住利用方式,开展传统民居的保护修复,促进有机更新
在试点的基础上,山东省将逐步建立不同于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导则,技术规程,施工规范等技术标准体系,制定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导则,完善传统民居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专家咨询制度,加强乡村建筑师的培训和管理, 加强传统民居解说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涵盖保护修复,活化利用,制度管理等一系列体制机制 ,努力构建一体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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