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国务院印发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正式公布。
随后,国务院新闻办和广东省新闻办接连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中,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敏在9月12日时透露,深圳正在加快制定深圳园区条例,通过特区立法将各项创新政策予以明确和法定化。
尤其是,主动加强与香港园区规划衔接,编制出台深圳园区空间规划,强化地上、地下空间规划的开发利用。
近日,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法定图则》(下称《法定图则》)进行公开展示、征询意见,时间为9月14日至10月14日这30个自然日。
图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整体来看,《法定图则》包含总则、发展目标、土地利用、开发强度等12项内容。
《法定图则》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从适用范围、功能定位和总体空间结构等内容来看,两者一致。
此外,《法定图则》进一步透露,居住人口规模约5.4万人,建筑容积745万平方米(不含公配、口岸、道路、市政设施等)。
深圳园区划分为5个城镇单元,结合产业导入要求可适度兼容高端制造、保税仓储和少量生活配套功能。现状合法土地用地原则可保持现有使用功能,未来逐步腾退非保税企业和生产加工型业态。
此外,公共设施方面,深圳园区满足国际化、多元化、高标准的城市公共服务需求。同时,配套建设与居住社区、产业社区、科学社区主导功能相适应的各类社区服务设施,实现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覆盖率100%。
深圳园区的发展目标强调,充分发挥国际门户、交通枢纽和跨界合作三大特色优势。
在此基础上,《法定图则》进一步提出五项发展策略,分别为深化跨界合作、促进区域联动、立足创新发展、实施一流标准、坚持绿色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本规划自深圳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即日起,规划区内原《福田保税区转型升级空间规划研究》和原有法定图则自行废止。
通过深圳河,深圳与香港形成河套合作区“一区两园”的格局,还拥有两大口岸三大通道,区位优势突出。
在对外交通方面,通过引入穗莞深等城际铁路等,实现深圳园区与香港北部都会区、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等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科创平台的轨道交通连接。规划控制福田南路、金花路、百合三路等轨道交通走廊,为规划轨道线路预留空间。
在内部交通方面,深圳园区构筑快速到达、慢速体验、高效集散、缝合腹地、内部贯通的综合交通体系,实现皇岗口岸片区、福田口岸片区和福田保税区便捷互联等。
同时,规划布局皇岗口岸、福田口岸综合枢纽两处。福田口岸预留改扩建条件;原址重建皇岗旅检口岸大楼,建成新皇岗口岸联建楼;改造完善福田保税区一号通道及相关设施,预留福田保税区二号通道及相关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FT04-10单元内预留连接香港园区的跨境通道,以实现双方园区科技人员便捷往来。
在城市设计方面,深圳园区以“彼此相连的手”为概念,充分利用深港交界的区位优势,彰显临湾拥河的生态特色,打造尺度宜人、疏密有致、具有双城活力的深港融合特色科创地标片区。
以深圳河为蓝绿廊道,建立深港对话的重要景观联系,建设深圳河滨水公共空间。在FT04-10单元内建设与香港园区对接的景观轴线,协调深圳河两岸建筑景观布局,实现“相连的手”设计意向。构建“深圳河与深圳湾一体”的绿色生态网络,串联中心公园与深圳湾滨海岸线。
营造鸟类友好型园区、鸟类友好型建筑,对规划区新增建筑采用30米-200米不等的建筑高度分区管控,总体形成由深圳河向城市腹地建筑高度逐步提高的城市空间形态,在保证园区总体风貌要求和鸟类飞行要求的前提下,沿重要城市道路、轨道站点周边的地标建筑物。
地下空间方面,规划区内皇岗口岸交通枢纽核心区和FT04-10单元为重点开发建设区。
其中,皇岗口岸交通枢纽核心地区地下空间主要布局商业、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交通组织与疏解、公共停车等功能;FT04-10单元地下空间以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和地下商业服务业设施为主,FT04-10单元建筑设计在高度、风格、立面材料等方面加强与香港园区的协调。
“因为河套面积不是特别大,地下空间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新方向,所以我们强调做好地上、地下空间规划。”黄敏此前发布会上称。
此外,深圳园区还将努力向“低碳生态示范区”“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光网城市和无线城市”等建设理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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