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云南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从四个方面建立课后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推动双减政策落实。
一是明确经费保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公益优先,绩效优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明确市,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本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课后服务经费采取财政补贴,费用分担等方式予以保障,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明确经费保障标准省财政按每生每年200元标准补助省属公办中小学,各州市自行制定本地补助标准,省财政奖补各地各市县将统筹财政奖补,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减免政策
三是规范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参加课后服务的人员,可适当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或用于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财政补贴纳入绩效工资
四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课后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补贴弱化了职务等级,强化了服务质量,向承担课后服务的一线教职工倾斜各地教育部门要建立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经费管理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监管,适时对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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